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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关于罚金刑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1-22 17:41:10 浏览:0
  (1)适用对象。主要是经济犯罪和贪利性犯罪。此外,按照刑法规定,对于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对单位一律适用罚金刑。 (2)适用方式。一是选处罚金,即将罚金规定为选择法定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二是单处罚金,即罚金只能单独判处。三是并处罚金,即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四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
  罚金刑是刑法针对贪污犯罪、单位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其他特定种类犯罪而设置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一定数额财产的刑罚方法。那么你知道我国刑法中关于罚金刑的规定吗?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阅读下文,大律师网小编将会为您详细解答。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1)适用对象。

  主要是经济犯罪和贪利性犯罪。此外,按照刑法规定,对于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对单位一律适用罚金刑。

  (2)适用方式。

  一是选处罚金,即将罚金规定为选择法定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二是单处罚金,即罚金只能单独判处。三是并处罚金,即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四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3)数额。

  刑法总则未作具体规定,只规定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关于罚金刑数额的规定大致有三种类型:

  一是普通罚金制,即明确规定了罚金刑的上下限。

  二是倍比罚金刑,即某种犯罪的罚金刑数额,以犯罪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础,按一定的比例或倍数予以确定。

  三是无限额罚金制,即法律对某种犯罪的具体罚金数额没有规定,完全由法官酌情判处。

  (4)罚金刑的执行。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此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刑法中关于罚金刑的规定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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