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应该严格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开发商违规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如下:
1、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2、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3、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4、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的;
5、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住宅的;
6、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7、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的;
8、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首先,开发商违约要找房管局投诉。按照合同约定,商品房工程质量必须取得工程验收合格证,并取得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给购房者。所以房屋的交付日期应按照取得交付使用证开始计算,如购买人对房屋质量有疑问,可以申请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确实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以字为据,确实无法解决的,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是不能解决的就只能通过法院。
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超过时间不交房,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低,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按照购房者的申请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
如果购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因延期交房在外租房子的租金可向开发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