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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单位房改房如何买卖?房改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19-12-23 17:25:23 浏览:0
  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什么人都能买房改房的。那么,2020年单位房改房如何买卖?房改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0年单位房改房如何买卖?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房改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房屋来源

  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也就是国家对职工的一种工资性实物补偿。

  商品房的房屋来源,是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建成的房屋,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士地使用权。

  2、价格

  房改房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的,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给职工的公房。

  商品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可进行交易的“商品”其销售价格是由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决定的

  3、销售对象

  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购买房改房的对象,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家庭。

  商品房的出售对象是公开面向社会居民群体,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4、购房面积

  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是有所制的。政府等部门有文件明文规定了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高品房是可以按国家法律、法规,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买卖的,购买者可根据自已的购买力,随心而定房屋的位置、楼层、结构和面积大小等内容。

  5、优惠政策

  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是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的。公有住房的实际出售价格,是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工龄、职务或职称、家庭人口等多方面的优惠折扣。

  购买商品房没有优惠,还要面临限购政策。

  6、出售条件

  房改房在进入市场买卖时,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职工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同时,大部分房改房在出售时,原单位都保了优先回购权。

  商品房出售没有要求限制。

  房改房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面对特定群体的住宅;商品房是经批准开发,以市场价面向出售出租的房屋。房改房和商品房的本质区别可以从购买对象、购买价格、购买面积、上市条件、出售收益分配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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