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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交易必须要评估吗?房屋评估计价原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4-03 14:27:34 浏览:0
  是的。一般二手房交易程序如下,在税费缴纳和贷款两个环节是必须要评估报告的,因此二手房买卖必须先进行评估...
  二手房屋交易是否需要要评估?

  是的。一般二手房交易程序如下,在税费缴纳和贷款两个环节是必须要评估报告的,因此二手房买卖必须先进行评估。

  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房屋评估计价原则有哪些?

  1.房屋评估计价办法是依照被评估房屋的常用结构、标准、用料情况计算重置的完全价值,然后按照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组成情况的新旧程度折扣,来确定现值。城镇所有制房屋进行交易、互换、抵押、拍卖、典当、转让、析产、兼并、价拨、划拨、拆迁或以房抵债、入股、投资等,但凡涉及了房屋价格的活动,都按照这个办法评估作价。

  2.房屋评估的计价原则:是指以房屋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各类房屋的价值为房屋评估计价的基本原则。

  房屋重置的完全价值是指房屋评估时前一年重新建造该类房屋应花费的全部投资。 重置完全价值的确定,包括了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室外工程费、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和房屋座落地段、朝向、楼层等调节因素的增减价值。

  3.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简称工程造价),一律按房屋评估时前一年执行的《XX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各市发布的单位估价表、《XX省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价目表》、XX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及有关规定,编制预算成本。在编制预算成本时,施工安装企业取费标准的确定,省辖市按地市级企业取费,县或县级市按县市级企业取费;材料价格的调整系数,一律按当年当地政府规定的材料价格调整系数及规定按实际调整的材料差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为确定重置完全价置的基础。

  4.室外工程费,系指建筑物以外与建筑物直接配套的上下水设备、电照、甬路和化粪井等工程费用。

  5.土地征用费,系指按《土地管理法》核定的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6.拆迁补偿费,系指拆除房屋收购费、临时过渡费、搬家费、停业损失费等。

  7.房屋座落地段因素,具体表现为以级差地租为基础的地段差价。各市、县房地产管理机关可根据各地土地级差情况,划分若干地段,确定相应的地段差价。朝向差价,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可根据当地情况,依据房屋的不同朝向,确定不同的差价率。单元内各朝向增减差价率的代数和应趋近于零。楼层差价,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可根据多层或高层住宅的具体情况,确定标准价格楼层和其余各楼层的差价率。各楼层增减差价率的代数和应趋近于零。

  8.根据房屋的特殊结构,对于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还可作出增加或减少的规定。对于房屋特殊屋面做法和墙体厚度,应以当地的标准和通用的做法及厚度为基础计算调整分值。室内净高,一般居住用房以室内净高2.8米为基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增高或降低10厘米,房屋建筑造价即增加或减少2%左右,可按此计算其调剂分值。对于礼堂、剧院以及房屋的地下室、暗楼、借墙、共墙等,均可结合房屋建筑的实际情况和技术、业务上的具体规定,作出增减价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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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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