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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产税的征收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8-06 17:16:30 浏览:0
  想要纳税,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那么对于第二套房产税的征收依据是什么你清楚吗?小编接下来将为您详谈解惑,如果你仍一知半解的话!

第二套房产税的征收依据是什么?

  1、契税按购房者购买第2套房产的征收契税应该为评估价的3%,对房产的评估价是指的地税局有对某房产评估出价格来的系统,凭房地产证上的房地产证号和产权人的身份证号可在各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中查询得到,一般为市场价的60%左右!如果您此次买房属于二套并且此房为满5年房产。

  2、二套房如何征收房产税有了新的规定,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3、二套房也有特别情况免征类型的,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所需材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

  4、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谁?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小编提醒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第二套房产税的征收依据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是有许多疑问,欢迎前来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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