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分析详情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8-01 16:05:29 浏览:0
  风险投资系统运行的一般规律及确保投资活动正常进行的机理和条件称为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具有复杂性,连续性和动态性,覆盖了从投入到产出的资金运动全过程。那么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分析详情有哪些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下。

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分析详情有哪些?

  (一)资本的分期注入和控制权要求

  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和控制风险,风险投资家很少把一个企业完成经营计划所需的资本一次性全部投入,而是采用多轮次投资方法分期投入。

  如果风险企业发展顺利,资本分期注入可以避免风险企业家的股权一开始稀释过大,这样可以对创业企业家产生激励作用。如果风险企业发展不顺利,风险投资家可以保留随时放弃再投资的权利。除此之外,风险投资家还可根据风险投资契约的条款解雇恣意妄为的管理者。通过这些安排,风险投资家牢牢地把握住了对风险企业的控制能力。

  (二)报酬体系

  一般地,创业企业家的现金收入要低于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所能赚到的,不足的部分由他们在风险企业得到的所有权来弥补。但是,除非风险企业创业成功并使股权变现,否则创业企业家将一无所获。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家与风险投资者的利益是一致的,这种报酬结构的安排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创业家的创业精神和敬业精神。

  风险投资的报酬体系还规定了如果雇员被开除或辞职,不仅所有未配给的股权或选择权风险企业有权收回,而且风险企业有权购回其拥有的股份。当按协议规定购回股份时,企业支付给离职创业者的价格通常以低于市场价格的账面价格为基础。

  风险投资契约还隐含了一个创业企业家通过首次公开发行重新由风险投资家手中获得公司控制权的期权。它为创业企业家提供了一个关于企业控制权的看涨期权合约,因而对创业企业家形成了激励。

  (三)退出机制

  1、为了保证所投资本能够顺利地变现回收,获得现金收益或降低损失,风险投资协议通常给风险投资家卖出证券的权利,即要求风险企业赎回风险投资家的优先股。

  2、许多风险投资协议还特别规定了风险投资家在其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后,可以与企业主要雇员同时以相同的条件出售其股份。通过这些条款,无论风险企业经营如何,风险资本都可以在需要时顺利地实现退出,尽可能减少损失,降低风险。

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的内容是什么?

  (一)外部机制

  1、约束机制

  约束机制是指系统通过调控手段,把风险投资的运行约束在一定的时空限度内,以提高投资的成功率。它有内外部约束之分。内部约束表现在资金约束、创新人才约束、信息获取约束、内部管理约束、自身协调水平的约束和机构设置状况的约束;外部约束表现在投资各方利益的约束、产业化潜在需求状况的约束、国家政策法规的约束和企业间横向关系的约束。

  2、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风险投资的原动力,分为以下四种:(1)社会需求和高收益是推动风险投资的根本动力;(2)高新技术自身系统运动的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的内动力;(3)高新技术发展中激烈的国际竞争是风险投资的外动力;(4)打破发达国家技术封锁和垄断的专利综合保护是风险投资的驱动力。

  (二)内部机制

  1、投入机制:它由利益驱动和担保两方面来保证。高收益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投资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确保资金投入的效益;信用招保机构通过财政拨款或以股份制形式筹集资金,使多方资金来源投向高新技术产业。

  2、保护机制:保护机制是指高新技术开发的复杂性或产业化的巨额投资,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税制保护、基金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

  3、经营机制:发达国家风险投资的经营方式有以私营风险投资公司为主体的美国模式;以大公司、大银行为主体的日本模式;以政府风险投资为主体的西欧模式三种。

  4、管理机制:高新技术项日从立项起就必须强化资金管理,规范管理行为。

  (1)投资主体对企业法人的监督管理;

  (2)吸收投资各方组成精干机构的集团管理;

  (3)避免重复盲目投资及行业垄断的行业管理;

  (4)使投资各方责权分明,既可以加强资金管理,又可以监督资金使用的责任管理。

  5、回收机制:风险投资的回收途径有分红、转让股权和出售股票等。在适宜的股份制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持续、稳定发展的时期时,风险资金可撤出或继续投资,扩大企业规模,以便在公司正式上市时适时抛售高价股票,回收增值资本。随着大量有实用价值的高新技术产品问世及通过市场竞争而得到高收益回报后,风险资本便可寻找新的投资机会,以开始新一轮的风险投资循环。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提小编整理的有关“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分析详情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为了保证所投资本能够顺利地变现回收,获得现金收益或降低损失,风险投资协议通常给风险投资家卖出证券的权利,即要求风险企业赎回风险投资家的优先股。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