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是什么?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8-03-09 17:12:21 浏览:0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对于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是什么,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概念,由本期大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
    对于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是什么?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概念?由本期大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但是,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一)合同名称等表明合同自身的情况

    除合同名称外,在这部分内容中还应当包括合同号,即通常由一组数字和字母所组成的号码。

    (二)合同当事人的情况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必须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规定清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明确谁是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主体。通常,是通过以下各项内容来规定当事人的情况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2、当事人的国籍;

    3、当事人的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或住所;

    4、当事人的电话、电传、电报及传真号码;

    5、当事人的银行账户。

    (三)签订合同的时间与地点

    为了确定当事人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开始的时间,以及计算合同中所规定一些履约期限,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订立的时间。

    同时,也应当在合同中将签订合同的地点规定清楚,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合同的订立地与合同的法律适用紧密相关。

    (四)合同标的的名称、种类、范围、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

    为了明确特定合同项下的特定标的,就应当在合同中把合同标的的名称、种类和范围作明确的规定。不过,为了明确特定合同项下的特定标的,仅仅规定标的的种类和范围是不够的,还必须对合同标的的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加以规定,才能达此目的。

    对于散装货物和其他不容易精确装运量的货物等,在规定合同标的数量时,通常需规定溢短装条款。

    (五)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其合同义务,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来进行。因此,合同中必须把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作明确的规定。

    (六)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支付货款是买方的基本合同义务之一

    相应地,收取货款是卖方的基本合同权利之一。因此,合同中必须明确地规定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费用。

    在现代国际贸易实务中,当事人经常采用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国际贸易术语亦即价格术语,作为价格条件。此种价格术语是以货物的单价所包括的内容来表示的。

    在支付金额条款中,应当规定支付货款的币种和合同总价格。

    在支付方式条款中,应当规定支付货款的具体方式,如现金支付、汇付、托收或信用证。还应当规定付款的期限,以及是否允许分期付款等事项。

    在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的情况下,应当进一步规定以跟单托收或跟单信用证付款时的全部条件。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付款条件,是指单证化的付款条件。还应当注意的是,在现代国际贸易实务中,通常当事人会在合同中引用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因此,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不应与《托收统一规则》或《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相关规定相矛盾。

    (七)包装与唛头

    为使卖方依一定的规则履行其交货义务,在合同中应当规定货物的包装与喷头。

    在规定包装条款时,应当注意到货物的特性、具体运输方式及运输时间的要求。

    所谓“喷头”,即“运输标识”。在货物上喷刷唛头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货物运输、划分与移交。

    (八)运输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很多都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合同中的运输条款主要应当规定以下内容:运输方式;装运时间与地点;目的地;转运与分批运输事项;运输中的通知、联络事项等。

    应当注意的是,在合同采用价格术语的条件下,运输条款的内容应当与合同中所使用的价格术语相协调。

    (九)单证

    为使卖方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收取货款,合同中必须规定单证条款,在以托收和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场合,尤其如此。

    应当注意的是,单证条款必须与合同中的付款条件条款相协调,在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尤其如此。

    以上为大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是什么,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概念”相关内容。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火速前来咨询律师详情!

(编辑:初三)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