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原告ax诉被告b公司、c公司股权转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根据c公司与原告ax于2004年8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第八条约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威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2006年7月10日c公司与原告ax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中第六条约定“合同有关争议向威海仲裁委提起仲裁”,根据以上约定贵院对此案不具有管辖权。请贵院审查以上事实,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特此申请,请予审查。
申请人:c公司
2006年9月25日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在法律上称为“协议管辖”,要使协议管辖有效、合法,须在以下几个地方特别注意:
第一:在表现形式上,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用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其约定无效;第二:在数量上,当事人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必须是单一的、确定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如:不得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交由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审理”。否则该协议管辖同样无效。第三:在审级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以及重审、再审的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只能依法确定,而不能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相关法条链接:1.《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2.《民事诉讼意见》第三十三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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