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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何时发放?

发布时间:2020-01-06 16:56:56 浏览:0
  所谓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何时发放?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0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一、公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一至四级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五至六级

  五级35个月、6级30个月。

  条件之一: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七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条件之一: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2、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2020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何时发放?

  鉴定完一个月左右,会把钱打到单位的账户上,然后由单位转交给你。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评上等级,由单位去社保申领,评上等级的员工离职后,由单位去社保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另单位还应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申请方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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