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2020年最新6级工伤赔偿标准 6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7-20 16:55:46 浏览:0
  工伤赔偿前要先做工伤鉴定,鉴定看看你是属于几级工伤。今天大律师网小编要为大姐介绍的是关于2020年最新6级工伤赔偿标准以及6级工伤鉴定标准。

2020年最新6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八)伤残补助金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九)伤残津贴

  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7)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8)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9)不完全性失语;

  10)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11) 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2)全身瘢痕面积≥40%;

  13)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14)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

  15)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6)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17)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8)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9)一侧踝以下缺失; 20)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 cm 以上;

  22)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

  23)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丧失;

  24)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25)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0°者;

  26)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31)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32)双耳听力损失≥71 db;

  3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34)单侧或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

  35)一侧上领骨缺损1/4,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 cm2(注:2为平方);

  36)面部软组织缺损>20 cm2(注:同上),伴发涎瘘;

  37)舌缺损>1/3,但<1/2;

  38)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ii°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

  39)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

  40)一侧完全性面瘫;

  41)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术;

  42)肺叶切除并支气管成形术后;

  43)支气管(或气管)胸膜瘘;

  44)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5)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

  46)胃切除2/3;

  47)小肠切除1/2,包括回盲部;

  48)肛门外伤后排便轻度障碍或失禁,

  49)肝切除1/3;

  50)胆道损伤致肝功能轻度损伤;

  51)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1/4;

  52)胰切除1/2;

  53)青年脾切除;

  54)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55)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56)肾损伤性高血压;

  57)膀胱部分切除合并轻度排尿障碍;

  58)两侧睾丸创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59)生殖功能轻度损伤;

  60)身体部分缺损;

  61)已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62)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63)尘肺i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4)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5)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轻度损伤;66)白血病完全缓解;

  67)中毒性肾病,持续性低分子蛋白尿伴白蛋白尿;

  68)中毒性肾病,肾小管浓缩功能减退;

  69)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

  70)放射性损伤致甲状腺功能低下;

  71)减压性骨坏死ⅲ期;

  72)中度手臂振动病;

  73)工业性氟病ⅲ期。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年最新6级工伤赔偿标准 6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