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放火过失毁坏他人财物如何定罪?

发布时间:2018-05-15 14:34:42 浏览:0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很严重的行为。大家一定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过失,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还是要对相关法律有所了解。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放火过失毁坏他人财物如何定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例如,某电气维修工人,发现其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已经损坏,可能引起火灾,而他不加维修,放任火灾的发生。这就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

  以作为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要有火种;

  二是要有目的物,即要烧毁的财物;

  三是要让火种与目的物接触。

  在这三个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行为人使火种开始起火,就是放火行为的实行;目的物一旦着火,即使将火种撤离或者扑灭,目的物仍可独立继续燃烧,放火行为就被视为实行终了。

  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罪,行为人必须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而且能够履行这种特定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生火灾。其特点:一是行为人必须是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二是根据主客观条件,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三是行为人客观上必须有不履行这种特定作为义务的事实。

  从义务的来源看,一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二是职务或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如油区防火员就负有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三是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所引起的义务。如行为人随手把烟头丢在窗帘上,引起窗帘着火,行为人就负有扑灭窗帘着火燃烧的义务。从司法实践来看,行为人的特定义务,主要是后两种情况。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知识

  过失损坏财务赔偿的方式

  过失毁坏他人财物后,有些人以为自己非故意,所以不愿意赔偿对方损失,或是跟对方意见不一致,只愿意负担部分的责任,那么双方在协商解决不下的时候,对方可能就会考虑通过起诉的方式索赔。

  按规定,虽然是因为过失毁坏了他人的财物,但是给他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并且是在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那么还是得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所有关于放火过失毁坏他人财物如何定罪的法律内容了。大律师小编针对大家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惑的地方,可以到大律师网来咨询我们的律师哦,同时大律师网也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功能哦。

(编辑:沐夏)

法律讲堂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