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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需要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1-07-08 10:08:11 浏览:0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就是伤情鉴定,那么什么时候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需要多少钱?大律师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疑惑,希望有所帮助。

什么时候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什么时候做人身损伤程度鉴定,要依据受伤的情形而定,原发性损伤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4.2鉴定时机

  4.2.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需要多少钱

  伤情鉴定,也就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一般情况下是由县一级或者以上的公安机关法医进行鉴定,鉴定是不收取费用的。

  有一些地区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而且鉴定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委托,费用也是由公安机关负担。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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