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本人双方申请书;
2、《扬州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体检表》;
3、《扬州市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两份);
4、《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对照)或者《委托鉴定书》(法院委托或者单位和伤者本人双方委托原件);
5、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对照)及3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6、医疗机构出具的齐全完整的与职工工伤有关的病历、检查报告、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病史材料,患职业病的提交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对照);
7、复查鉴定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旧伤复发确认还需提交相关工伤病史、医疗机构诊断(建议)等材料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还需提交医疗(或康复)机构连续诊断(建议)伤病期等材料;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复核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除以上材料外,另须提供被鉴定人此前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及复核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对照)。
只有材料齐全且正确,鉴定人员才能结合其经验和分析论证提出客观、公正和具有权威性的技术仲裁意见,这种意见是作为委托方处理相关矛盾或纠纷的证据或依据,所以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提交的材料质量至关重要,要让提供提交的材料质量好,首先就要了解清楚提交材料须知,才能做足准备,按时按需保质保量地呈现给鉴定人员。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到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