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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进行赔偿?

发布时间:2018-06-20 17:57:12 浏览:0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那么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进行赔偿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整理了相关的详细知识,欢迎阅读下文。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进行赔偿?

  (一)一至四级伤残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至六级伤残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至十级伤残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2、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

  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延伸阅读: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

  1、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百分之二十五经济补偿金;

  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5、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8 、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相应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大律师多的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进行赔偿”的详细内容,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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