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公司债务承担协议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8-06-20 17:43:23 浏览:0
  公司的资本金是生产资料与流动资金,而规模生产的运营,债务就跟踪而至。公司的运营资金、资本金占了一部分,另一部分的组成必然是债务资金。当公司债务出现需要转让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会签订债务承担协议,以明确债务转让方、债务受让方、债权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大律师网小编为读者们整理公司债务承担协议范本,告诉大家公司债务承担协议怎么写。

公司债务承担协议

  协议编号: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方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第一条 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 元

  1、年月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为年月日,甲方尚欠丙方元;

  2、其他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等) 元。

  第二条 甲方承诺

  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或有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 丙方承诺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款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有哪些?

  1、公司债是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概念,公司债务则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

  2、公司债是股份有限公司与不特定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债务则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3、公司债是一种可转让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债务的转让则受合同法的限制。

  4、公司债的偿还具有一律性,而公司债务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

  5、公司债的形式为债券,公司债务则是多样性。

  公司债务承担协议可以起到很好的责任明确作用,同时也是债权人的一份安心书。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公司债务承担协议怎么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到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编辑:若秋)

文章阅读结束,点击范文即可下载使用

公司债务承担协议

大律师网提示:范本有风险,使用需谨慎,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国,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