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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有资产拍卖流拍后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9-01-22 17:31:38 浏览:0
  流拍是商业用语,特指没有人竞拍的拍卖标的物。在拍卖中,由于起拍价格过高造成的拍卖交易失败。在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使得买卖行为无法成功进行,就对其拍卖的标的得不到想要成交的数额。

2019年国有资产拍卖流拍后怎么处理?

  经过第一次拍卖而无人竞买,也就是说,此物所蕴含的金钱价值不为大家所接受,会降价再次进行拍卖。

  在此种情况下只有两种选择:降价进行拍卖或变卖。法院此时应以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物的价值为宗旨对两者进行权衡,不能生硬套法律规定。

  如果非要被执行人的同意才能变卖,而其又不见踪影,只能降价进行第二次拍卖,此既浪费时间,又得不到各方理想的结果。所以,法院不应降价拍卖,应直接裁定以流拍价变卖该财产给案外人。

从司法拍卖上买的股权如何交割?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股权进行拍卖的,拍卖成交后,法院向证券交易和结算相关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在执行程序中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应当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持拍卖机构出具的成交证明和财政主管部门对股权性质的界定等有关文件,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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