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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奸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吗?婚姻法中婚外情证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3-09 15:52:46 浏览:0
  对于捉奸拍照,若主观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非意在侮辱、伤害对方,不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也未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可以作为婚外情合法证据使用的。婚姻法中婚外情证据有一、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二、照片。三、保证书。 四、录像,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婚外情,是指夫妻一方违约了忠诚义务,与他人有暧昧关系。发生婚外情捉奸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吗?婚姻法中婚外情证据有哪些?下面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捉奸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吗?

  法院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即证据要在表现形式、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上符合法律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如故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是使用窃听手段取得的证据,就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具体支配的具体人格权。公民有权对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自我利用,不为人所知,维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他人的侵犯,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如可以公开部分隐私,准许他人利用自己的隐私。

  公民的性生活属于个人的私人活动,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内容,他人对公民的性生活不得进行刺探、调查、窥视、擅自公布、非法利用等行为,否则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属于违法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依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承担侵权行为责任的条件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实施了违法行为,并因此导致他人的财产或精神受到了损害。

  对于捉奸拍照,若主观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非意在侮辱、伤害对方,不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也未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可以当作合法证据使用的。

  婚姻法中婚外情证据有哪些?

  一、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被法院采信。

  二、照片

  效力有限难“作证”

  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

  因为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三、保证书

  在婚外情被配偶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在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指出该保证书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

  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四、录像

  偷拍时地点只能在自家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需证明未被修改过

  夫妻双方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证据即使能被采用 法院也多不判离婚

  婚外情的证据即使收集到,在帮助当事人实现诉讼目的方面虽有一定作用,但也不大,因为即使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有外遇,但也只能证明过错只发生过一次。此外,有外遇并不代表夫妻感情就一定破裂,所以法院不会因此就判离婚。

  另外,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即使一方能证实另一方有外遇,也无法获得赔偿。

  以上就是大律师多小编解答捉奸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吗?婚姻法中婚外情证据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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