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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8-03-12 14:43:23 浏览:0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双方当事人提交本人的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双人合影照片3张;(8)再婚当事人还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丧偶证明。(9)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应提交所在但在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机关即各地的婚姻登记处,是同一级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登记包括初婚登记、再婚登记。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二是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哪些?下面请跟随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哪些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双方当事人提交本人的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双人合影照片3张。

    (8)再婚当事人还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丧偶证明。

    (9)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应提交所在但在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以上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来专业的的大律师网来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给您们解答!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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