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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可以要回被扣押的物品吗

发布时间:2018-02-09 11:27:15 浏览:0
  监视居住是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期间可以要回被扣押的物品...
    监视居住是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期间可以要回被扣押的物品吗?

    经查实,如果确实是与案件无关的,被扣押物品应当在3日内返还。

    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公安扣押物品手续流程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扣押的物证、书证所开具的扣押清单为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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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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