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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19-08-20 09:33:13 浏览:0
  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道路上车辆很多非常多,意外情况难免会发生,就算是有多年驾驶经验也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开车的老司机,也不能保证自己开车不出任何的问题。那么2019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的扣押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2019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交通队扣车的期限规定一般不超过20天,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发还。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15天内必须起诉。而起诉要事故认定书。所以时间一定要把握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二十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十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二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期限是二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的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人体损伤、尸体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和前款规定的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2019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的扣押期限是多久”的全部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相关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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