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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8-04-18 10:15:42 浏览:0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满足的条件:发生在申请人上下班的途中;申请人在事故中被机动车伤害是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首要条件。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才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种要求;用人单位如果并未依法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对于劳动者或他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受理部门到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工伤,要是在下班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上下班期间,意外也是时有发生。接下来由大律师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生在申请人上下班的途中;申请人在事故中被机动车伤害是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首要条件。

  (一)申请时限

  1. 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才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种要求;

  2. 用人单位如果并未依法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对于劳动者或他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三)需要的材料

  1、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正式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5、员工的《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案例

  蓝某系某企业职工。2014年5月31日,在工作时,蓝某不慎摔伤头部,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同年12月14日,蓝某在住院治疗期间不慎摔倒导致脾破裂。

  事后,蓝某以工伤住院治疗期间摔伤为由,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不予认定。蓝某不服,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当地人民政府依法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蓝某为工伤的决定。

  交通事故律师分析:

  本案中,蓝某确实因工伤住院治疗,但其住院期间既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工作场所,也没有从事任何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意外摔伤并非基于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可的决定,是合理的。

  交通事故工伤残认定的种种限制,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祥细解答,发生在申请人上下班的途中;申请人在事故中被机动车伤害是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首要条件。符合申请时限、备好需要的材料。如需解决更多法律方面的疑惑,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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