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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限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18-04-27 22:51:52 浏览:0
  经常听人说在哪里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车子也被撞坏了,车辆在事故中受损想要得到应有的赔偿是需要经过专业检验、鉴定的。鉴定结果是赔偿的关键,但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限期限是多久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了详细的相关资料,希望阅读后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限期限是多久

  根据《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另外,《规定》第43条同时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权利。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即,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这样下来的话,检验、鉴定时间可能要超过60天。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所以,因个案复杂程度不一及检验、鉴定时间的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何时放车,不可一概而论,只能说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及其他扣押物品。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管部门可暂扣道·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交警要向当事人开具暂扣物凭证。

  被交管部门暂扣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扣留期限为20天。需要暂扣延期的,要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长20天。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限期限是多久的全部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如需解决更多法律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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