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 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 较为粗略的划分。
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级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对事故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章行为,以及就相应的违章行为与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判之后制作的文字材料。生活中有太多马虎大意的人,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的情况也有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赔偿还是可以照常进行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完成之后是要分别送达给当事人的。如果当事人就认定结果没有异议的直接按照认定书进行赔偿即可,认定书的丢失不会对后续行为产生任何影响。如果当事人就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需要提起诉讼等需要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作证据使用,丢失之后也是有办法的。
交警接到报警电话,到达交通事故现场时是有相关的记录的,并且事故认定书是有编号和存根的。当事人可以带着相应的证据材料到交警部门提出重新开具的申请或者复印事故认定书的存根联。虽然认定书丢失我们可以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最好还是好好保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