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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8-03-13 17:58:34 浏览:0
  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根据目前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是不必支付经常补偿金的。 但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则以前的各地的规定和做法都是不同的,与目前的规定有区别了,我们根据目前劳动部的规定来看: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今有很多刚刚毕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需要找工作,或者频繁的换工作。那想必大家在求职的路上经常会遇到一些解除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违反了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此外,双方当事人也是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仍然会受劳动法的调整。那么,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是怎样的呢?下面,大律师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根据目前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是不必支付经常补偿金的。

  但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则以前的各地的规定和做法都是不同的,与目前的规定有区别了,我们根据目前劳动部的规定来看: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或对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不过你要注意一个劳动争议仲请仲裁期间的问题,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申诉时效,如果单位什么时候通知你解除关系了,你一定要在解除后的六十天内申请仲裁,如果超过时效的,仲裁可能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这样你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的实体权利很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具体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是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以上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方面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大律师网或者有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编辑: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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