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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7-08 09:14:47 浏览:0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那么2020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标准有哪些?大律师网小编接下来将为您细细解说,欢迎参阅!

2020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标准是什么

  1、关于双倍工资的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双倍工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主张

  双倍工资是有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你自己本来就应该得到的工资,一部分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应承担的惩罚性工资。对于这两部分工资,你向单位主张的时间长短是不同的。

  (1)对于正常工资,你可以在发生劳动争议的一年内提出;

  (2)对于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工资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其实是有不同做法的:第一种做法是应该按每个月逐笔在一年内主张;第二种做法是应该在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次日起,在一年内主张;第三种做法是认为惩罚性工资也属于劳动者劳动报酬,应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你依然在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你依然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4、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仲裁庭和法院会以用人单位在固定周期内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当月报酬作为劳动者月工资额,如可证明各项补贴、奖金和加班工资等为自己的稳定的收入,可以计入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202劳动合同法工资发放规定

  1、你所在单位这种情况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2、《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 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有关“2020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标准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欢迎前来咨询律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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