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5、格式不同。
刚开始接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相信很多读者跟
大律师网小编我一样觉得这两者应该就是同一个东西,无非就是离开某某公司的证明。最近翻看一些法律条文规定,发现这两者并不是同一个东西,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大律师网小编将了解到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分享给各位读者: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不仅在本质上有很大区别,在格式上也有很大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xxx,性别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劳动合同类型为xxxxxxxx(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xxxxx,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xx月xx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xxxx年xx月xx日,共xx年xx个月。因xxxxxxxx,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x条第xx款第xx项规定,本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终止(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离职证明书
兹有xxx(姓名)同志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xxx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xxxxx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到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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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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