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有关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当然了,这并不代表员工离职损害了原公司的利益,就不需要赔偿。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中的规定,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应该要保证公平合理的原则,企业对离职违约员工索要的违约金不要太离谱。
③因为国家相关的法律对劳动者的有倾向性的保护原则,企业对劳动者提起的违约金惩罚,是不被法律所接受的,应该改为违约金索赔。
④在实际生活中,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其参照的标准之一,就是违约人的违约行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的程度,违约金应该与损失是相匹配的,不能够高于损失,低于损失的话,企业也不会同意。
⑤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另外一个参照标准,就是实际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赔偿金的多少,违约金不应该高出赔偿金太多。
⑥就算竞业限制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只要是因为离职员工泄密行为造成企业损失的,一样可以索要赔偿,只是多了一些步骤,需要企业拿出相关的证据来。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属于可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有一点,所在公司获得的总收入是多少,超过总收入30%,应该可以法律裁定违约金额过高,显失公平。
综上所述,竞业限制违约金是没有上限的,但是如果过高,例如超过我们总收入的30%,那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减少。总之,虽然没有上限,但违约金还是被限制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