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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归哪个部门管?

发布时间:2018-07-25 09:50:20 浏览:0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但是,大家知道劳动仲裁归哪个部门管吗?针对此疑问,大律师网小编特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为大家解答,希望鞥能够给大家带去帮助!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管辖范Χ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级别管辖

  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

  三、移送管辖

  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四、指定管辖

  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归哪个部门管的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仲裁管辖部门,因为管辖情况不同,所以管辖的部门也存在差别,欢迎大家查阅了解!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依旧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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