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协议书
男方:XX,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女方:XXX,满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协议双方已于 XXXX年XXXX 月 XXXX日在XXXX 市 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XXXXX 市 XXXXX路 XXXXX弄XXXXX 号XXXXX 层XXXXX 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 XXXXX方的共有份额归 XXXXX方所有。
X方一次性或者分多次补偿X方金额XXXX元,并于X年X月X日全部补偿完毕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X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XXX
X年X月X日
女方:XXX
X年X月X日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2、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他人房产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那么在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之前,针对协议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至今在法律上存有争议,当事人对此应慎重。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① 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② 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③ 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5、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