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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离婚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8-07-05 14:24:02 浏览:0
  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那么2018年离婚起诉地点如何确定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欢迎阅读下文了解。

2018年离婚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释还对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意见则对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方法和给付方式作了具体规定。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该意见规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标准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同时还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1、被抚养子女的人数及子女的实际情况,因为被抚养人数量和实际情况的不同,最终参照标准适用的比例也不同。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高于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但最高一般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2、抚养人的具体收入情况,被抚养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收入是多少,都需要在庭审中具体查明。对于无固定收入的,须查明抚养人当年总收入的情况或是抚养人所从事的相同行业平均收入情况。

  3、对特殊情况进行查明,如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的,需要对抚养人是否具备一次性给付的条件进行审查。对以财物折抵抚养费的,需查明一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情况,等等。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2018年离婚起诉地点如何确定”的全部内容,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相关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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