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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制年假怎么休?

发布时间:2018-06-21 17:00:07 浏览:0
  像快递员、外卖小哥、销售等按特殊工时制上班的职工一直有一个烦忧:我的年假该如何休?他们的休假情况并不乐观。劳动法专业人士指出,他们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休假,而因各方面原因导致的休假难问题要得以解决还有待时日。关于特殊工时制年假怎么休的问题,由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问您解答。

  一、特殊工时制年假怎么休?

  带薪休年假的话题都会受到广泛关注。因为如果职工有年假,年终前还没有休完,肯定会担心“过期清零”。而快递员、外卖小哥、销售等按特殊工时制上班的职工,他们想休上年假,则更是难上加难。

  工时制即国家规定的有关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制度。我国主要实行两大类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与特殊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指“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是其他特殊工时制的计算依据和参考标准。特殊工时制主要有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两种。实行特殊工时制,须经有关部门备案。

  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里的 "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方法"指的就是特殊工时制。作为一项制度,特殊工时制包括许多种具体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

  在特殊工时制中,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适用于铁路、航空、旅游等需集中工作或轮班工作的岗位。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或工作特殊需要,让职工机动工作的弹性工时制度,适用于企业高管、销售、部分媒体从业人员等工作时间不固定的岗位。

  但不论用人单位实行什么样的工时制,不同工时制的职工都有权利享受休年假的权利。《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公布并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国家和地方个相关法规对年休假都做过一些规定,归纳起来就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和企业职工的不同岗位、级别、资历等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自行安排职工休年假”。这里包含二个含义,一是不管企业实行的是什么工时制,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职工休年假,对于特殊工时制的年假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法律法规条文,二是在目前,休年假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国家并没有强制休年假的规定。

  二、特殊工时制的适用范围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人员: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食品加工、服装生产、宾馆餐厅和娱乐场所服务员等岗位;因职工家庭距工作地点较远,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实行轮班作业的;可以定期集中安排休息、休假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人员: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服务外包企业中软件设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长驻外埠的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可以自主决定工作、休息时间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其他人员。

  三、用人单位该如何才能适用特殊工时制?

  对符合法律规定能够适用特殊工时制的岗位,企业在选择特殊工时制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批。而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工时制,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经与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劳动者协商,提出方案和意见;

  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工作、休息时间;

  第三步是将企业的工作、休息制度向职工公示;公示的方法包括(1)公司网站公布法;(2)电子邮件通知法;(3)公告栏张贴法;(4)合同约定告知法(适用于订立合同在审批之后的员工。而对于合同订立在前的员工,则需要双方对合同进行变更,否则,合同约定的工时制优先适用)。

  第四步是向审批部门申报。如北京企业申报需提交下列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工会或职工意见;《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必要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表等其他材料。

  只有经过前述四个步骤,并最终经行政部门审批批准的岗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适用特殊工时制,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的时限一般为1-3年。但对于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国家和本市已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不再履行审批手续。

  如果企业名称变更、批准适用特殊公示的时限已满或是适用特殊工时制的岗位和工种发生变化的,需要重新进行审批。

  以上就是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特殊工时制年假怎么休的问题,希望阅读后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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