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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连续工作未满一年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发布时间:2018-08-10 19:01:13 浏览:0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那么就有很多劳动朋友们认为只有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年休假,那么事实如此吗?在本文中,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答员工连续工作未满一年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吗这一问题。

  案情

  李小姐2009年毕业,原在南京某传媒公司上班,去年11月跳槽至现在公司。今年4月,李小姐向公司要求休年休假,但公司却答复李小姐到本公司未满一年无权享受年休假,李小姐遂咨询律师

  律师答复

  按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职工有证据(社保记录等)证明其累计工龄超过一年的,就有权利享受年休假。

  本案中,李小姐2009年毕业,一直在前公司上班,有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其工龄已满1年,其当然有权享受年休假。不过李小姐只能享受经折算后的2天年假。

  律师提醒

  关于年休假,多数公司都在员工手册中有体现,但是公司在制定年假相关的制度时,应当注意:

  1.公司享有安排年休假的具体时间的主动权,但应视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必须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安排员工休假。

  2.单位原因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必须经过职工的同意。单位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工资报酬。

  3.员工没有休完当年的年休假辞职时,公司也应当支付相应的折算后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

  4. 公司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也应安排折算后的休假天数。

  例如:李小姐在新单位工作时间为半年,则李小姐在新单位的年休假应该计算为:(180÷365)×5=2.5,舍去0.5天,因此张某在新单位享受年休假时间为2天。

  不享有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与此同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8条还规定: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4条第2、3、4、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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