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多长时间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而案件尚未审结,此时取保候审的时间就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根据现行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该规定的意思是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可以取保候审,而且每一阶段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同一阶段的取保候审时间是可以累加计算,但如果跨越了诉讼阶段则需要重新计算。
第二种情况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反规定,解除取保候审或者被逮捕的,此时取保候审的时间就是从决定取保候审之日起至有关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或逮捕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