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可能造成很多种损害和损失。损害,是指对人体的实质性伤害后果;损失,是指造成人体的损害以后所产生的财产上的不利益,以及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在一般情况下,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这三种人格权,都可能造成人体上的损害和财产上的损失,以及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
法律制度。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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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中的实际损害。
侵权行为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可能造成很多种损害和损失。
损害,是指对人体的实质性伤害后果;损失,是指造成人体的损害以后所产生的财产上的不利益,以及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
在一般情况下,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这三种人格权,都可能造成人体上的损害和财产上的损失,以及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
一、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一是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如擅自剃除人的毛发,擅自剪除人的指(趾)甲,擅自抽取人的血液、脊髓以及其他体液等,而没有造成健康权损害后果的,都是对人体组成完整性的侵害。
二是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例如,没有造成伤害的殴打,擅自搜查身体,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戏弄等。
这两种损害,都可能伴随着产生以下损失或者损害。
一是财产利益的损失,例如,以手作为模特的人,必须保证手的健美,包括指甲的完整和美观。侵权行为造成其指甲的损害,使其在一定时期内不能从事专业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这种损失是财产损失。
二是财产利益的其他损失,例如,强行抽取人的血液、脊髓、精液等,虽然没有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损害,但是恢复体力需要一定的经济力量,因而,会造成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是精神损害,即侵害身体对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者人体疼痛的损害。
二、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就是破坏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身体功能的完善发挥。其表现形式如前述的一般伤害、造成残疾和其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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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