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融资融券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5-31 19:02:15 浏览:0
  融资融券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但是对于很多的新手朋友来说,很多的人可能并不知道改如何入手去做。那么融资融券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作出相关的解答,欢迎阅读!

融资融券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盈利与亏损都将进一步放大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的特点,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盈利与亏损都将进一步放大。假如投资者有资金1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0.5,折算率为0.7,先买入股票100万元,再将普通买入的股票作为担保物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股票140万元(100×0.7/0.5),即总共买入240万元的股票。如果该股票价格下跌10%,则亏损240×10%=24万元,为普通交易亏损的2.4倍。融券业务也同样存在风险放大的情况。

  (二)融资利息、融券费用按自然日天数计算

  融资融券交易不仅仅需要支付交易的手续费,还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无论是进行融资交易还是融券交易,都需要支付利息费用。融资利息按照实际使用资金的自然日天数计算,自融资交易指令成交当日起至融资债务结束之日止。而融券费用按照投资者实际使用证券的自然日天数计算,自融券交易指令成交当日起至融券债务结束之日止。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到期未足额偿还融资融券本金及息费或者未按融资融券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偿付权益补偿价款的,证券公司会对逾期的本金以及息费收取罚息。

  (三)实施强制平仓的4种情况

  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

  在下述情况下,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实施强制平仓:

  1、投资者融资融券合同终止仍有未清偿债务;

  2、投资者融资融券合约到期仍有未清偿债务;

  3、客户信用账户处于平仓状态而且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补足担保品的;

  4、司法机关依法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的。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融资融券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的特点,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盈利与亏损都将进一步放大。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服务,如需解决其它法律相关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