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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什么呢?

发布时间:2019-05-05 16:28:50 浏览:0
  现实中,一般为了避免冲突,公司或个人在使用商标前都会去注册,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一样。但是,跟名字不同的是,名字可以一样,商标一旦被注册后,后面有公司想再用该商标就不行。因此,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商标侵权纠纷。那么,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有哪些呢?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19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什么呢?

  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

  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商标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如何处罚商标侵权行为”的全部内容已经阅读完毕,希望对您有帮助。商标侵权行为不是给商标专用权人造成了损害,也侵犯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在赔偿商标专用权人损失的同时,商标管理机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罚。商标专用权人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商标侵权人请求赔偿,并监督商标管理机构的行政行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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