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谁?

发布时间:2020-10-09 14:54:30 浏览:0
  社会保险就是给予劳动者必要物质帮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具体给大家来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谁?欢迎阅读了解,希望有所帮助。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

  2、失业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工勤人员的国家机关及其工勤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内资企业、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和港、澳、台地区驻宁人员除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乡镇企业所有职工和退休(职)人员。

  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均要参加大病医疗救助。

  4、工伤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以及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编制外使用的人员。

  5、生育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编制外使用的人员。

法律讲堂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