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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受贿罪法院判处结果中,没收财产为什么会比受贿的金额少

发布时间:2017-12-21 15:13:18 浏览:0
  没收财产的的金额和受贿金额没有必然的比例关系,具体操作由法院自由裁量。 在受贿罪处以没收财产的同时也要追缴犯罪所得,即要追缴其受贿的财物,如果已经被受贿人挥霍而未能收缴,或者受贿人不积极退赃,那么在刑期上会有所体现,判决中也会体现继续追缴。 所以大家在新闻报道里判决书都是未能穷尽,所以不能体现出受贿人退赃或者是收缴的金额,只体现出没收财产的内容,以至于让大家产生误解。
  我们在新闻里经常会看到官员受贿被发现后,法院判处的结果中,没收的财产比受贿的金额少?为什么呢?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说一说。

  没收财产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方式,适用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那些犯罪,受贿罪是分则规定可以适用没收财产的犯罪,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判处没收财产时,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人的人身危害性确定既可以判处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

  没收财产的的金额和受贿金额没有必然的比例关系,具体操作由法院自由裁量。

  在受贿罪处以没收财产的同时也要追缴犯罪所得,即要追缴其受贿的财物,如果已经被受贿人挥霍而未能收缴,或者受贿人不积极退赃,那么在刑期上会有所体现,判决中也会体现继续追缴。

  所以大家在新闻报道里判决书都是未能穷尽,所以不能体现出受贿人退赃或者是收缴的金额,只体现出没收财产的内容,以至于让大家产生误解。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咨询。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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