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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定正当防卫怎么认定?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何不同?

发布时间:2020-03-05 17:45:20 浏览:0
  当身边人发生暴力侵害时,本能的我们都会帮忙。再帮忙过程中,可能会误将对方打死或者打伤。这要情况下,帮忙的人会被判刑吗?是否属于正当防卫。2020年法定正当防卫怎么认定?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何不同?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0年法定正当防卫怎么认定?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互相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这被俗称为“激将法”。

  因为行为人主观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识,自不可能实施正当防卫。但仍为不法加害行为。相互斗殴——是指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名

  但是,在斗殴结束后,如果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则有可能不构成正当防卫。偶然防卫——是指一方故意侵害他人的行为,偶然符合了防卫的其他条件。

  例如,甲正欲开车撞死乙,恰好乙正准备对丙实施抢劫,而甲对乙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甲不具有保护权益的主观意图,因此也不构成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何不同?

  1.危险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

  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全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5.实施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以上便是正当防卫相关法律常识,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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