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由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
2、带本人户口簿、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
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
2.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原则上补办身份证应该不超过30天。
3.但实际操作中,还受到具体办理地点,办理身份证照片质量,制作身份证时间等影响,可能会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