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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关系应该怎么认定?

发布时间:2018-04-09 11:06:06 浏览:0
  认定事实收养关系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那么事实收养关系应该怎么认定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些问题进行解答,欢迎浏览。

  事实收养关系应该怎么认定?

  认定事实收养关系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该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关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及群众都认其为父母子女,是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

  《收养法》规定,需符合下列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

  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

  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对事实收养关系应该怎么认定的解答内容,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具备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四个条件。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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