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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定消费税征收范围是怎样的?消费税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06 15:56:53 浏览:0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这赚钱了需要缴税,同样花钱也需要缴税。这就是通俗讲的消费税。那么,法定消费税征收范围是怎样的?消费税纳税期限如何规定?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0法定消费税征收范围是怎样的?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2020消费税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法定消费税征收范围是怎样的?消费税纳税期限如何规定?”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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