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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23 15:59:38 浏览:0
  生育保险属于五险一金的范畴,对于女性职工来说,缴纳生育险是非常重要的,当生完宝宝之后能够让其报销很大一笔费用。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规定,希望有所帮助。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

  2、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3、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6、《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7、《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8、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9、《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10、《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规定

  1、生育津贴的计算:生育津贴=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分)

  2、产假天数:正常产假天数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按30天计算;

  3、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引、流产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写明妊娠周数,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4、申请的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于申报次月支付到单位养老保险基本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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