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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怎么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需要哪些?

发布时间:2021-04-23 16:08:01 浏览:0
  生育保险是由国家和社会给参保孕妇一定物质补助的保险制度,是职工生完小孩之后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下面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怎么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需要哪些?希望有所帮助。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1、本地生育

  生育职工生育出院后次月末(30日)以后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规定的3-4.5个月生育津贴。

  2、异地生育

  生育后4个月内申报,核定待遇的次月末(30日),以后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规定的3-4.5个月生育津贴。

  3、急诊、流产

  流产后一个月内;生育:生育后4个月内;

  核定待遇的次月末(30日),凭《津贴受理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其中生育津贴为逐月发放。

  4、子宫外孕

  子宫外孕医疗终结后一个月内申报,核定待遇的次月末(30日),凭《津贴受理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

  5、男职工护理假补贴

  生育后4个月内申报,核定待遇的次月末(30日),凭《津贴受理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标准为500元。

  6、光荣证申报

  生育后3个月内领取的,在生育后4个月内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时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可增发1个月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需要哪些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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