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是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21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的法律常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