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由职业者的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不同对象有不同的规定。
一、目前是自由职业者的,如果在此期间要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提条件是已经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履行了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来申请。
二、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统一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服务所代为办理,通过劳动服务所向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缴纳保险费。
如还没有办理了自由职业者的参保手续,可到街道劳动服务所办理。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而且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
一般来说,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而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