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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20 16:03:45 浏览:0
  有购买失业保险的人,在失业之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失业保险金领取也是有条件要求的,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希望有所帮助。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的85%发放;

  (4)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一律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自2003年10月1日起,累计缴费时间满16年以上的失业人员,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在原核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增发失业保险金。增发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7—21年的,增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累计缴费时间满22—26年的,增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累计缴费时间满27年以上的,增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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