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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赡养义务法律特征有哪些?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有什么联系?

发布时间:2019-11-12 16:37:37 浏览:0
  成年且有能力的子女赡养子女的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今天大律师网小编就来跟大家介绍下赡养义务法律特征有哪些?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有什么联系?欢迎往下阅读。

赡养义务法律特征有哪些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有什么联系

  赡养义务与继承权都是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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