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折算连续工龄、换算缴费年限的规定:
(一)1995年底前,从事井下、高温工种的时间,按1年折算3个月的连续工龄,可换算成1个半月的缴费年限;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时间,按1年折算6个月的连续工龄,可换算成3个月的缴费年限。
(二)从事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不得超过其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提前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三)从事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只能作为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部分的缴费年限。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必须按国家原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