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多少天?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目前,天津、浙江、宁夏等12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已经出台。不同省份产假从最长的180天到最短的128天,可相差近两个月之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3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具体产假时间见下表:
省份 | 产假 |
天津 | 128天 |
山西 | 158天 |
浙江 | 128天 |
安徽 | 158天 |
福建 | 158-180天 |
山西 | 158天 |
山东 | 158天 |
湖北 | 128天 |
广东 | 178天 |
广西 | 148天 |
四川 | 158天 |
宁夏 | 158天 |
关于产假的其他相关规定。
1、关于保胎假:保胎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怀孕女职工因保胎需要休息的,由医生开具证明,应按照病假处理,按照病假发放工资。
2、关于陪产假:生孩子也不光是母亲一个人的事情!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关于陪产假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其中配偶陪产假时间最长的是西藏、甘肃、云南三地,长达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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